2009高雄市【議長盃】中西音樂比賽簡章
一、主旨:宏揚音樂教育,提供精緻、優質、公平與音樂會式之比賽環境,促進國樂、西樂並重發展,讓習琴的兒童、青少年,有公開演出、觀摩的機會,以累積比賽經驗、提昇演奏技巧,並發掘中西音樂優秀人才。
二、組織:
指導單位:高雄市議會
主辦單位:高雄市中西音樂發展協會
協辦單位:前金國小、立法委員李復興服務處
三、參加對象及比賽項目:
1、參加對象:學齡前、國小、國中、高中、大專之學生及成人
2、比賽項目:
(1)國樂:琵琶、柳葉琴、阮咸、古箏、南胡、揚琴、吹管(笛子、笙、嗩吶)
(2)西樂:鋼琴、小提琴、長笛、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
木管(單簧管、雙簧管、低音管)、銅管(小號、法國號、長號)、歌唱
(3)室內樂合奏:弦樂組、管樂組、絲竹樂組(樂團成員最多六人,須以樂譜上之編制為主)
四、比賽組別:
(一)【A:鋼琴】
A1、學齡前組(幼稚園) A2、國小一年級 A3、國小二年級 A4、國小三年級
A5、國小四年級 A6、國小五年級 A7、國小六年級 A8、國小三年級音樂班組
A9、國小四年級音樂班組 A10、國小五年級音樂班組 A11、國小六年級音樂班組
A12、國中組 A13、國中音樂班組 A14、高中組 A15、高中音樂班組 A16、大專組
(二)【B:小提琴】
B1、學齡前組(幼稚園) B2、國小一年級 B3、國小二年級 B4、國小三年級
B5、國小四年級 B6、國小五年級 B7、國小六年級 B8、國小中年級音樂班組
B9、國小高年級音樂班組 B10、國中組 B11、國中音樂班組 B12、高中組
B13、高中音樂班組 B14、大專組
(三)【C:長笛】【D:中提琴】 【E:大提琴】 【F:低音大提琴】
【G:木管(單簧管、雙簧管及低音管)】 【H:銅管(小號、法國號及長號)】
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 4、國小中年級音樂班組
5、國小高年級音樂班組 6、國中組 7、國中音樂班組 8、高中組
9、高中音樂班組 10、大專組
註:木管及銅管各組單一樂器若未滿10人則採合併比賽,分開計分。
(四)【J:歌唱】
J1、學齡前組(幼稚園) J2、國小低年級組 J3、國小中年級組 J4、國小高年級組
J5、國中組 J6、高中組 J7、大專組 J8、成人組
(五)【K:琵琶】 【L:古箏】 【M南胡】 【N:揚琴】 【O:柳葉琴、阮咸】
【P:吹管(笛子、笙、嗩吶)】
1、國小低年級組 2、國小中年級組 3、國小高年級組 4、國小中年級音樂班組
5、國小高年級音樂班組 6、國中組 7、國中音樂班組 8、高中組
9、高中音樂班組 10、大專組 11、成人組
註:各組單一樂器若未滿10人則採合併比賽,分開計分。
(六)【R:室內樂弦樂組】 【S:室內樂管樂組】 【T:絲竹樂組】
1、國小組 2、國小音樂班組 3、國中組 4、國中音樂班組 5、高中組
6、高中音樂班組 7、大專組
五、比賽方式:直接進行決賽
1、樂器參賽者以一首自選曲進行比賽。
(國小低、中年級組演奏時間限三分鐘,國小高年級及國中組演奏時間限三分三十秒,高中組、大專組及成人組演奏時間限四分鐘,室內樂組、絲竹樂組演奏時間限六分鐘)
2、比賽時須背譜彈奏,所有曲子以不反覆為原則;若需伴奏請自備。
3、歌唱參賽者以中、外民謠或藝術歌曲、宗教歌曲一首進行比賽。
六、獎勵方式:凡報名者都送前屆得獎者音樂會DVD;得名獎項分為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
1、每組錄取特優獎(90分以上)、優等獎(86分以上未滿90分)、甲等獎(84分以上未滿86分),未盡事宜由評審會議決定。
2、特優獎頒發獎牌、獎狀;優等獎頒發獎盃、獎狀;特優獎、優等獎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亦分別頒發獎牌、獎盃,唯同一項樂器同一老師所指導之學生有多位獲得同一獎項,獎牌、獎盃各只頒發一面;甲等獎頒發獎狀一幀。
3、特優獎得獎者有機會於九十八年七月獲邀在文化中心或音樂館演出。
七、報名辦法:
1、報名費用:壹仟伍佰元整 【管弦樂室內樂、絲竹樂每組參仟貳佰元整】。
2、報名日期:九十八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
(報名時間週一至週五11:30至20:30止;週六11:30至18:00止)
3、現場報名:高雄市三民區寶興里大順二路302號(近樹德家商、距大順路肯德基100公尺)。
【高雄市中西音樂發展協會/ 報名聯絡電話:(07)3986828、3986829】
通訊報名:郵寄 【807 高雄郵政67-131號信箱 收】
(通訊報名方式:至郵局購買現金袋,將報名表、報名費、在學證明(或戶口名簿影印本)裝在一起郵寄報名)
八、簡章與報名表索取:直接洽高雄市中西音樂發展協會索取,或由網站下載簡章、報名表。 報名表可以影印使用。 (網址: http://www.music2000.idv.tw )
(也可進入http://www.yahoo.com.tw網站以「高雄市議長盃」或「中西音樂比賽」搜尋)
九、比賽地點:高雄市音樂館、文化中心至善廳、前金國小演奏廳、鹽埕國小演奏廳及其他合適場地。
十、比賽日期:九十八年五月中、下旬起之週六及週日 (鋼琴在六月六、七日)。
十一、比賽成績:於當天比賽後公布於比賽地點及在網路上公布(網址與第八項相同)。
十二、注意事項:
1、參賽者身份證明以戶口名簿影印本、九十七年度第二學期之學生證影印本或在學證明其中一種即可;學齡前組以戶口名簿影印本為證明。
2、同年級比賽組別若有區分音樂班、非音樂班組,音樂班學生不得報名非音樂班組,非音樂班學生可以跨組報名音樂班組;填寫報名表時請留意勾選組別。
3、報名資格不符或參賽資料填寫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且不退回報名費;另一旦報名手續完成即不退費;比賽曲目在報名截止日後即不得更改。
4、參賽順序於報名截止日期之一星期內於報名處公開以電腦亂數程式抽籤。
5、不同樂器比賽日期不同,因此各組收到參賽日期通知單會有不同,比賽前一星期,主辦單位會個別寄送通知單告知參賽者;各項樂器之比賽時間、地點也可上網查詢。
高雄市議長盃音樂賽
2009-03-03
張貼者:
Happy黑皮
於
下午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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